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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和男友的兄弟动了真感情 |
怪只怪啊,他们在错的时间里,遇见对的人。未及至,冬雷震震,夏雨雪。已然,与君绝。 那一眼,改变了一生 在喧闹的机场,她一眼就看到了一张大大的白纸上写着她的名字:兰兰。而奋力举着那张白纸的男人,她肯定,她从来没有见过他,但她却觉得自己对他一点都不陌生。他们的眼光在游移中相遇,他们不知道,就那一眼,改变了他们的一生。 只用了瞬间的时间,他们便肯定对方是彼此正在等待和寻找的人。他温和地冲她笑,很自然地接过她的行李,简单地说了句,我叫何君,是林的兄弟,我们现在同住一室。他忙,让我来接你。 她笑着,略带点腼腆,纸上的字是你写的?他笑,是啊。她也笑,兰兰,兰兰,多么亲昵的称呼。除了她的父母,只有林会这么称呼她。她跟何君回了家,两人都是不善言辞的人,一路无语。 思念是一种,很玄的东西 林的电话在这时打了过来,不温不火地问候和寒暄,不大像恋爱中的男女有着水深火热的思念。也难怪啊,从一开始,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如文火炖熬的一锅老汤,从来就没有奋不顾身的沸腾滚烫。 她原本就是性情恬静寡淡的女子,但却有着超乎常人的倔强和固执。大学新生的见面会上,林只轻轻地一划拉吉他清脆的琴弦,浅吟低唱那首《流浪歌手的情人》,她就固执地喜欢上了他。他是她的初恋啊,但他却似乎从来没注意过她。 在林眼里,她太过普通。一袭素色的布衣长裙,被她一穿就是四年。一成不变的麻花辫,有别于那种他所喜欢的,长着满头浓密卷发,热情而奔放的女子。 大四那年,在与深爱的女友分手后,林好像才终于发现,一直无怨无尤陪伴在他左右的人,只有她。毕业前夕,有天晚上,林问她,你愿不愿意,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? 她非常认真地回答,我愿意。她的神态如此庄重,这多少让他心生出些许怜爱之情。林把她拥在了怀里,从此,她的身份,就变成了他的,女朋友。 大学毕业,林到了海南。而她的父母,则在老家东北给她找了份工作。林让她先回去工作,等过几年他有了点基础再接她到海南。她听话地回去了。这样的日子,一过就是4年。刚毕业的前几年,林还经常会到东北去看望她。 后来,林越来越忙,电话越来越少。一晃眼,已经快1年多,他们都没有见过面了。她很想去看看他,现在的样子。刚好碰到单位进行整改,她便请了一个长假。然后,她给他打电话,告诉他,她要去找他。 林沉默了半晌,终于说,好吧,我尽量抽时间去接你。放下电话,她突然觉得,自己对林的思念,好像并不像预期中的,那么强烈。 我明白,已放不下你的爱 等到日落西山,林还是没有回来。她自己系上了围裙,把冰箱里的西红柿和鸡蛋拿到厨房,做了一锅汤。何君闻到香味,把头从房中探出来,像个贪婪的孩子,使劲地吸着屋子里的香气。 她舀了一碗给他喝,他稍微推辞了一下,终于还是抗拒不住诱人的香味,接过来喝了一口。她微笑地看着何君,突然,就生出了一种家的感觉。 喝完了汤何君走到厨房中帮她择菜,红烧排骨的香味在屋子中四处飘散,爱尔兰风笛的音乐缓缓流畅。厨房里,两个人,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,她感觉有点恍惚,这不正是,她一直都想要的生活吗? 饭菜都上桌,刚要给林打电话,门铃却骤然响起。她以为是林,飞奔过去打开门。门外,却站着一个化着精致妆容的女子,那是何君的女朋友,晓禾。她面带微笑,但内心,却分明感觉到有一丝隐约的,钝疼。最后,待到林回来,一桌4人吃了一顿家常饭菜。吃罢晚饭,各自回房。一关上房门,林很突然地,一把将她拥入怀中。脸上,有着稍带邪气的笑。她突然觉得林很陌生,他似乎从来就没有顾及过她的感受,她的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。 第二天,林去上班,她天天都乖乖地呆在家,做饭,等他下班回来吃。何君是个自由撰稿人,他几乎每天都要对着电脑工作。 自她来了以后,何君不再天天吃泡面。有时她会躺在藤椅上晒太阳,拿着一本书在屋子里,看着阳光折射下的阴影打在书上,仿佛就看到了时光流逝的样子。晚上他们一起在厨房忙碌,等着林回来一起吃晚饭。 她觉得,像何君这样的生活真好,不用过于为生计奔波。但有一天,她听见晓禾和何君在争执,晓禾责怪何君不思上进。第一次,她感觉到了,温和的何君,其实也有隐秘的伤痕。 此情无计可消除 两个月的时间,她对海口这座城市一无所知。她生日那天,林却因为要应酬一个大客户而无法陪她。她内心绞痛,坐在房间发呆。 仿佛有某种心灵感应,何君敲了她的门,看见满脸泪痕的她。她低下头,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,喃喃地说,今天是我的生日。 他的心中一阵刺疼,拉起她的手,说,走,我带你去逛街。他带她去吃必胜客,她像个孩子般地,带有着满足的神情。他怜爱地看着她,这是一个多么单纯可爱的女孩子。 她与晓禾不同,晓禾太过精明。而她,不知道自己要什么。这么柔弱可人,我见犹怜。 他知道,其实从第一眼看到她,他就喜欢她。喜欢她明亮的眼睛,纯净的笑容,喜欢她那一袭素白的裙子,和那美丽的麻花辫。 当她让饭菜的香气溢满整个屋子,在那一刻,他竟感觉到内心满满的欢喜。当她躺在藤椅上睁着一双大眼睛发呆时,他内心总会升腾出一种温柔的冲动。他是那么地怜惜她,而林,却并不懂得,珍惜。 吃完饭,何君带她去逛街。他要给她买礼物,她执意不肯。她趴在柜台上看那些饰品,内心满是欢喜。她看到一个纯银打造的箭头造型吊坠,价钱很便宜。上面刻着一句话:山无菱,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。 心念一动,她于是答应何君,让他买给她。晚上回到家,已经过了12点,林还是没回来。她的眼泪又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。 看到她流泪,何君一把便将她拥入怀中。他爱怜地亲吻着她的眼泪,她窝在他的怀中,无力抵抗。就在那一晚,在何君的房间里,她把自己交给了他。 相见时难,别亦难 自那一晚后,她拒绝林碰他。她知道,自己的身体,与心都已经在那个晚上,一并交了出去。 但是,林是如此骄傲的男人,他如何能接受,她背叛的事实?而对于晓禾来说,她又是那么地无辜。但是,爱有什么错呢?况且,何君与她男未婚,女未嫁。如果一定要追究过错与罪责,那么,怪只怪,他们在错的时间里,遇见了对的人。可是啊,可是,即便如此,她还是逃不脱自己良心的责罚。 何君让她跟他走,但他们彼此都知道,无论走到哪里,他们都逃不掉内心的阴影。在阳光明媚的白天,他们疯狂地纠缠,然后争吵。 内心残留的理智让他们无法面对既成的现实,两人都太脆弱,最后只能互相折磨,彼此伤害,不留余地。林似乎有所察觉,有一天夜里,当她再次拒绝他的时候。 他忍不住,将她推到床上,对她用强。她奋力反抗,然后,她听见了猛烈的敲门声。林开了门,是何君。三个人都愣在当场,林一脚将门踢开,夺门而出。那一刻,她知道,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。 走的时候,她给林留下了两个字,再见。她知道,对于一个男人而言,再见,比对不起要善意得多。而对何君,她则写了这样一句话:天地未合,已与君绝。 |
| 加入时间:2007-11-18 16:00:42 游览人次:人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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